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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CIES) |
这是香港特区政府推出的计划:只要投资香港容许投资的项目,而不需要建立或参与商业业务便可申请香港居留权。
从2010年10月13日开始,以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进入香港的投资门坎(及净资产/新股票的要求)需要650万港元至1,000万港元。而房地产不能作为一类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下的获许投资资产(PIA)。 |
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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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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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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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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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偿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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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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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计划适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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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古巴和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国民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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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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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中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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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和确实可以入境的无国籍人士和台湾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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